一、表彰活动背景和目的:
自2004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大力发展光电产业,已逐步形成了光电产业集群,2016年我省光电产业总产值预计将达到2650亿元,2017年达到3200亿元,2018年达到3500亿元,以“创新·品质·专业·专注”的产业特点成为我国光电产业重要地区之一,也是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之一。当前,光电产业也正处于严峻的全球化竞争和整合浪潮当中,面临着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挑战和机遇,我省光电行业存在着品牌不强、产业集聚和辐射不足、供应链配套等瓶颈,为更好协助企业和行业发展,进一步有效推动品牌建设、市场渠道、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和行业自律等工作,提升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开拓,促进行业和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商协会将举办2017-2018年(2017.1.1-2018.12.31)表彰优秀、树立行业标杆的活动。
二、表彰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权威的原则,面向全省、市全行业开展表彰活动,表彰的企业或企业家具有行业代表性、公认性和广泛性。
三、表彰范围
在福建省所有光电专业领域及其相关配套领域(包括平板显示、LED照明、太阳能光伏、光通信、现代光学等)和所有节能照明领域及相关配套领域(包括LED照明、节能灯、太阳能光伏等)相关光电企业进行表彰。
四、表彰活动的组织形式
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全省全行业会员企业发出开展表彰工作的通知。活动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采取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征集候选企业及企业家的信息。
表彰活动流程:申报 汇总 评议 名单公示 表彰和宣传。
由商协会秘书处对收集的申报参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建议表彰候选名单,表彰候选名单经行业专家组进行评议后定出表彰候选名单,表彰候选名单向全省全行业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表彰的名单。
计划在2019年7-8月召开表彰大会,对获表彰的企业进行授牌,并通过媒体对表彰结果进行广泛宣传。获表彰名单将在商协会行业内媒体和行业网站上公布。并在专业媒体、大众媒体和网站、微信、周报等商、协会自有媒体上进行宣传,还可以按企业的要求进行定制宣传。
五、表彰项目说明
(1)表彰设10个项目,见附件1(福建省光电半导体行业表彰活动说明);
(2)具体评选及表彰的数量还将依企业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对表彰项目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秀者进行表彰。
(4)表彰项按企业所属商协会落款。
(5)每个企业最多只能报三个集体项目和1人参加优秀企业家。
六、申报基本条件
1、企业为商协会会员,正常交缴会费;
2、申报的单位有独立法人,在行业内经营情况稳定,正常纳税且无不良记录;
3、近二年未发生重大的质量、环保和安全事故;
七、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境内外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4、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2017-2018年度企业销售额证明及年度纳税证明;
6、企业获得各种奖及荣誉称号(质量奖、国际知名品牌、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免验商品、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等;
7、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承担省级以上项目等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8、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行业认证(如UL、TUV或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通过CQC等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的认证和检测)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销售渠道及网点运营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9、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省、市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11、所申报表彰项目和申报表所填内容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如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视为企业在该项上无此资质。
八、处罚规则
若会员以弄虚作假的材料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表彰项目,并且连续3年不得参加类似活动。
九、参加方式
参加表彰的企业应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附件2、附件3),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9年6月20日前邮寄至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红 0592-2028646 13850019994@163.com
陈纯 0592-2020315 123135353@qq.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交流中心五号楼611室
海峡光电址:www.stroe.org
附件1:福建省光电行业表彰活动项目说明
附件2:福建省光电行业表彰活动项目申报表
附件3:福建省光电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
福建省节能照明产品出口基地商会
厦门市光电半导体行业协会
附件: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行业表彰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