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6

各区、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闽发改高技函〔2021〕419号),现组织开展我市申报工作。请通知意向申报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高技术处。我委汇总评估后统一报送省发改委。

  附件:

  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闽发改高技函〔2021〕419号)

  2.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594号)及申报相关附件

 

  (联系人:李恒,电话:2896135、18205930165)

  申请报告报送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楼420室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3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闽发改高技函〔2021〕419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594号 )及与申报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