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8

各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21〕269号)以及经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2021年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及管理提升,特制定以下服务方案。

  一、服务内容

  (一)对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对经工信部批准的第一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17家,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附件1),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由企业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并参与年度绩效考评。

  (二)对“小巨人”企业提供对口服务

  对经工信部批准的第一批重点“小巨人”对口服务平台(3家,以下简称“对口服务平台”,附件2),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由平台运营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17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展开点对点对接服务,统筹对其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开展对接服务。企业享受相关深度服务方案免费。

  (三)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1.服务目的和对象

  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由工信部划拨的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通过享受精准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管理水平,朝更高质量发展迈进。

  服务对象:有效期内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注:单家企业可享受的服务数量不设上限,可享受的服务总价值最高50万元;各类服务名额有限。

  2.服务内容与服务机构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创新成果转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服务、专利申请、上云用云、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融资对接、管理咨询、培训、法律维权等。根据企业需要,各项服务内容可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做个性化调整。以上服务项目(融资项目除外)由财政资金资助给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免费向企业提供服务。

  服务机构以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主。具体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服务流程

  (一)资金兑现

  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向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对口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先行兑现奖补资金。

  (二)服务开展

  企业登录“慧企云”服务商城(网址:https://fw.xmsme.cn/),进入“专精特新服务专区”,根据实际需要点选相应的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在线申请,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服务机构按照企业申请时间顺序线下联系对接企业,对接成功则签署线下服务协议,并由机构开始服务,做好台账记录;企业需求对接不成功,则线上订单自动废弃,名额给予下一顺位企业。

  经双方协商,由服务机构与企业共同签订服务协议后组织实施;服务协议签订需在此方案发布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完成;

  注:企业下单时需选择企业类型(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享受的服务类别不同,数量不一。同等情况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

  三、服务项目管理

  为做好服务项目绩效管理,服务机构应将服务协议、服务活动过程、服务成果等通过文字或图片方式,定期上传“慧企云”服务商城(网址:https://fw.xmsme.cn/);同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专项审计。

  申领服务的企业及提供服务的机构后续要配合绩效评估、项目验收、专项审计等。

  四、联系方式

  各企业、服务机构在实施过程中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张蕾  2896893、林巧彬 2896786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联系人:廖欣   电话:2233621

  附件:

  1.第一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

  2.第一批重点“小巨人”对口服务平台名单

  3.支持“专精特新”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名单

  4.有效期内的厦门市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第一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xlsx
·附件2:第一批重点“小巨人”对口服务平台名单.docx
·附件3:支持“专精特新”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名单.docx
·附件4:有效期内的厦门市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