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07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支持工业

  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7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励工业企业多接订单多生产。2021年第4季度产值比第3季度增长10%及以上的存量规上制造业企业,按第4季度产值增量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2021年下半年投产纳统的新企业产值达2-5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和管理提升。对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融资、管理咨询、培训、法律维权等领域的服务支持,单家企业累计服务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三、加大技改基金融资服务支持。对同安区以及同安区以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的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技改服务基金即来即办“白名单”支持,其他申请即来即办“白名单”项目门槛由总投资5000万元调整至2000万元。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

  四、优化工业经济运行协调机制。开通“应对疫情影响服务直通车”平台,受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用工、融资、供应链等问题,并及时予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