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揭榜制”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3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要求,落实科技部、市政府关于试行“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形式的工作部署,提升我市自主创新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企业征集重大技术攻关需求,后续我局将择优给予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以下简称“发榜方”)

  发榜方应为在厦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市科技局确认的重点培育研发机构,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场所、人员、资金和技术等条件。

  2、没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单位牵头实施的市级在研重大项目不超过2项,且申报的技术攻关需求不得与在研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复。

  4、项目单位无严重失信记录。

  5、发榜方为企业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制造业类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

  (2)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

  (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

  (4)市级未来产业骨干企业。

  二、行业领域

  本次面向第三代半导体、柔性电子、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未来产业征集重大技术攻关需求。

  三、需求内容

  发榜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技术难题,包括企业、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我市乃至国家相关产业的技术应用水平。

  发榜方应具体明确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的指标、技术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要求等内容。

  四、填报要求及时限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揭榜制”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表》(见附件1),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同时将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到邮箱kjj_gy@xm.gov.cn。各单位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加盖单位公章的《“揭榜制”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2、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新技术处:张伟   电话:0592-2021812

  李东旭 电话:0592-202177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