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贸易

国内LED照明企业该如何应对“337调查”?

发布时间: 2018-03-14

从商务部官网获悉,3月6日,美国Fraen Corporation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照明设备及组件(Certain LED Ligh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乐狐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彩熠灯光有限公司、广州炫熠灯光设备有限公司、广州飞星灯光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市畅盛特种光源电器厂涉等6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诉企业。
 据OFweek半导体照明网小编了解到,美国对中国LED产品启动337调查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08年就有6家中国大陆LED企业被起诉且其中4家被列入ITC“337调查”名单;2012被调查的中国LED照明企业上升为13家。

从整体上看,一直以来被诉企业多是珠三角等LED产业发达地区,且多为中小型企业。然而,中国LED企业在应对此类关乎整个产业的事件时,一般选择了采取了回避和冷漠的态度,积极应诉的并不多见。经研究总结发现,美国对华337调查有着简便性、歧视性、严厉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等特点。

在实践当中,337调查也呈现出调查数量上升、专利侵权为主要诉由、涉案产业高技术化等趋势。由于中国的产业基础和知识产权实力相对薄弱,中国企业在对外出口时经常会面临知识产权壁垒,尤其是美国关税法337条款针对中国LED企业进行的调查及救济措施,让中国LED出口企业没少吃苦头。

美国“337调查”为何频繁地指向国内的LED企业?

中国LED行业相对美国、日本等国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却很快。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照明电器行业整体销售额约为5800亿人民币,比2016年的5600亿人民币增长约3.6%,其中出口达到412亿美元,同比增长6.2%。虽然中国LED照明产业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变为平稳增长。但在一些国际厂商看来却是一种威胁,所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就成为别人专利侵权投诉的对象。

实国外发起专利侵权案的真正目的不在于保护知识产权,而在于保护自己的市场份额。可以预见,随着国际市场及利益分配格局发生变化,欧美等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对中国LED企业进军国际市场进行拦截的情况,将会越来越严重。

据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前后国内LED专利申请数量上已经超过了日、美、韩三国,2012年甚至高达10343项。中国LED照明产业专利虽多,但含金量不足,主要集中在外观等设计领域,核心专利占比非常小,因此国内LED照明企业的专利话语权很小。

历来LED上中游核心专利主要集中于飞利浦、欧司朗日亚化学丰田合成、科锐等国际巨头手中,他们一直将知识产权作为武器,通过布局严密的专利网将竞争对手排除在市场之外,从而获得垄断利润。

虽然很多专利侵权看似都是针对外延和芯片等上游领域,但是这也会影响到下游企业。比如,芯片供应商一旦发生纠纷,产品价格就会出现波动,甚至发生供货中断等现象,影响下游领域的正常生产。

那么面对越来越频繁的专利调查,国内LED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LED企业该如何应对?

应对“337调查”,要看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赢得“337调查”,需要LED企业的知识产权实力。专家表示,积极应诉是最好的对策。不应诉就是败诉,这虽似乎是“霸王条款”,但也从另一个方面激励LED企业勇于应对。

据OFweek半导体照明网小编观察,近年来,中国企业在积极应对“337调查”过程中,已有成功案例,如中国钢铁企业在美国337调查钢铁案中,取得了关于反垄断、商业秘密侵权和反规避所有三个诉点的胜利。2016年立案的337调查案件,绝大多数在2017年审结。一年中,中国胜诉企业(含对方撤诉)数量达到22家,为历史最高。

但是,针对“337”调查,多数中国企业的应诉是失败的。商务部研究院美洲与大洋洲研究部副研究员表示,我们很难去说要求企业一定要应诉或者怎样,还是要看企业的实力——像钢铁企业这种在美贸易利益很大的,肯定会去应诉;有些中小LED企业,可能就直接放弃美国市场,转向欧洲市场了。

通常一旦企业选择应诉,很多后续问题接踵而来。一个是收费很高,“337调查”属于国际诉讼,需要中美两方的律师共同跟进。另一个是有可能打不赢,一旦败诉,不但要支付高昂的律师费,而且很可能被罚300%的惩罚关税,得不偿失。

应对“337调查”方式多种多样,一个最有效的武器就是抱团形成谈判砝码。各企业可以跟LED专利联盟签署一份协议,把整个诉讼的权利交给联盟,由这个联盟来成立一个包括技术、法律、专利在内的强大专家队伍,一致对外。比如去年的钢铁业,一次性调查行业里几十家,中国的行业协会就会组织起来,抱团去应诉。

除了“对撕”之外,和解也是其中一种解决的方式。中国企业在遭遇“337调查”之时,可以通过与对手企业的谈判,进行专利交叉许可,从而达成和解。应该说,这也不失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

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成为趋势,统一的市场必然要求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在逐年增加,这是客观形势的必然要求。因此,LED企业不应担心知识产权得不到有力的保护,而应担心企业没有知识产权。

对于中小LED企业而言,资金短缺是大部分企业面临的困难。资金越短缺,对知识产权的投入越少,企业的效益越差,资金就越短缺,如此进入了一个无限的恶性循环中。并且,LED企业在遇到产权纠纷案件时,往往面临着长达一年,甚至数年的时间,部分中小LED企业很难承担起如何将有限的资金进行合理的配置。因此,知识产权或许是一个突破企业瓶颈的有效手段,如果处理得当,能够快速摆脱困境,进而高速发展。

所以,LED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必须考虑、实施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LED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并且还能更好的利用知识产权来鼓励员工创新,降低产品成本,增加LED企业利润,防止窃取研发成果、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利的至高点,从而使企业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位国际LED公司总监认为,知识产权肯定要受到尊重,LED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侵害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为代价,否则企业是走不远的,做大做强的LED企业,肯定需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回顾“337调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应对,一个重要的基础是必须拥有足够的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这个基础,一切都无从谈起。在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国际市场,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粮草”就是知识产权。企业应当在新产品走出国门之前,就要对目标市场率先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即使遭遇“337调查”,也能以逸待劳,迅速出手,化解危机,为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保驾护航。没有知识产权率先布局的企业,难有胜算。

因此,中国企业应进一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筑牢自身知识产权根基,以良好的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以知识产权自信开拓市场,以知识产权实力在国际市场竞争舞台上树立新的形象。如此,不仅可化解“337调查”的不利因素,还能将“中国品牌”做大做强。

总结:

可以看出,美国“337调查”让中国照明企业吃足了缺乏核心专利的苦头,但也不得不让国内LED企业正视这一状况。未来随着中国LED照明产业的发展,不仅是欧美,在其他国家也极有可能面对核心技术带来的专利纠纷,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把知识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够在各类对抗中获得胜利。

所以,中国LED照明企业布局海外市场不仅要重视提高自身的原始创新能力,还要强化知识产权布局意识,构筑起防患于未然的“居安思危”意识;此外,当“337调查”来临时,要勇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